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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20〕1号)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解决当前疫情防控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减少工程结算纠纷,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关于已发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造价。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由此造成的损
查看更多 2020-03-19 惠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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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 1.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对因疫情防控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缴纳申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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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若干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开复工,保障建设项目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一、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开工以及在建的建设项目,达到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疫情管控开复工条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可上浮20%。招标时按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计取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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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
陕建发〔2020〕34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当前,各行各业正在依法依规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学有序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更好维护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合理降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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